尚玉軍,男,1969年1月17 日出生于山東省利津縣,漢族,小學文化。吳吉林,男,1980年9月8日出生于山東省高青縣,漢族,初中文化。
劉艷青,男,1983年8月21日出生于山東省博興縣,漢族,初中文化。李海軍,男,1978年11月 27 日出生于山東省博興縣,漢族,初中文化。2022年2月23日,博興縣人民法院以犯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處尚玉軍有期徒刑八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;以犯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處吳吉林有期徒刑七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;以犯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處劉艷青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;以犯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處李海軍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。依據(jù)博興縣人民法院《山東省博興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》[(2021)魯1625刑初297號]判決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之規(guī)定,尚玉軍、吳吉林、劉艷青、李海軍從判決之日起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管理工作,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企業(yè)食品安全管理人員。
博興縣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2022年7月1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