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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上世紀的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份結的婚,今年結婚整整五十年了,到了"金婚"的階段了。
我和老伴是經(jīng)人介紹成的對象,結婚時我在部隊服役(原山東省軍二師,現(xiàn)省武警總隊直屬二支隊),結婚時我是濟寧市濟寧縣縣中隊指導員。為了支持我的工作,讓我安心服役,結婚是我老伴在家買上的花糖、蘋果帶到我所在部隊,全中隊干部戰(zhàn)士除了值勤的外,圍坐在中隊部,吃著糖果就是我們的結婚儀式了。
婚后,因家中還有年邁的父母雙親需要照顧,妻子又返回了農(nóng)村老家務農(nóng)照顧家庭,這一分居就是十年,每年只能是探親假相聚。直至父母全都去世后,妻子才按規(guī)定隨了軍,并按排了工作。
我們倆雖然是脾氣個性不同,但都能互相遷讓,從來沒有紅過臉拌過嘴。她為我生了一兒一女,除了干好夲職工作還要照顧家庭孩子,但她從沒怨言,為我能在部隊安心工作付出了太多太多。我在部隊的進步、取得的成績、晉升的職位,都與我的老伴有著密不可分的聯(lián)系,一生我對老伴有感激之情。
現(xiàn)在我們已步入古稀之年,但是我們依然相濡以沫,互敬互讓安渡幸福的晚年生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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