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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5日中午,博興縣公安局接劉某某報警稱:被人毆打。興福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,到達現(xiàn)場了解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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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9-19 09:33 上傳
經(jīng)現(xiàn)場詢問,了解到:劉某某與王某某等五人在一飯館內(nèi)喝酒吃飯,酒后王某某與劉某某發(fā)生口角,王某某將劉某某推倒在地,實施毆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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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情況后,出警民警要求現(xiàn)場人員乘坐出警車,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詢問。在回所路上,王某某情緒激動,在車內(nèi)大聲喧嚷,出警輔警對其進行言語制止,遭王某某推搡。出警民警命令停車,對其進行警告,王某某態(tài)度蠻橫,拒不服從。民警對其進行約束過程中遭到王某某的推搡、抓撓,致使民警右臂受傷。案發(fā)后,治安大隊立即啟動立案調(diào)查程序。9月16日,博興縣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王某某依法刑事拘留。
提醒:在警方開展執(zhí)法工作的時候,切勿因頭腦發(fā)熱借酒生事,要積極配合,不要無理取鬧、惡意阻撓。執(zhí)法權(quán)威不容挑釁,酒后“壯”膽不可取,不要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,惹出事端而追悔莫及。
來源:平安博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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